原来也有这么性张力满满的一面。唉,他的身材太好了,是经常锻炼嘛。他又进球了,
虽然我不太懂,但是听别人说居然是三分球的时候我想应该是最好的。唉,他太耀眼了,
班上的女生大喊他的名字,虽然并不是因为喜欢,但是我还是不想听他们喊他。
我自己喊不出来。哎呀,他干嘛撩衣服擦汗啊,那坚硬的腹肌若隐若现,
把在场的女生看得尖叫连连。真是太招摇。差点被发现,我喜欢他。我不知道自己干嘛了,
明明以前喜欢就直接说出口,怎么换成他我就说不出来了,还装出满不在意。
我跟着他进了书法社团,一天晚上我在床上练毛笔字。实在找不到写的,我就写了他的名字,
林谭。我睡上铺,我的室友们还在下面玩闹呢。我拿着那两个字就这样举起来看了,
我感觉自己写得很好。丝毫没发现下面的室友盯着我的字观察。你喜欢林谭?什么!我靠,
这纸这么薄,下面的人看见了。没有啊,我试图狡辩。你写的不就是林谭嘛。
还说你不喜欢他。下面的其他室友都跟着起哄了。不行,不能让他们发现。你看你脸都红了。
室友笑得更厉害了。哎呀,不是,我不喜欢他。我在写我们班的,我觉得长的好看一点的。
林谭是一个,还有罗方,呃,刘海波……还有谁啊。说完我又拿起笔开始写了。
应该蒙混过关了吧。经过这次之后我藏的更深了,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害怕别人发现。
虽然我喜欢他,但是在他面前我总是说一些让他觉得我很不屑的话。
现在回想起来我都觉得自己很智障很傻缺。我记得有次老师他们组扫地,
但是其组员有其他事情要出学校去,然后老师就让我和几个女生帮他们扫地。
我特地在他能听到的地方说,为什么要帮忙啊,下次不帮了,下不为例。妈呀,
你是不是有病啊,你不会以为这能引起他的注意吧。
我现在特别想给当时的自己一巴掌 怎么会说出这种蠢话,可能他根本没在意,
但是我却觉得自己好傻啊。感觉喜欢上一个人会不自觉的做出一种很傻很蠢的行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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